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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华中艺术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及优惠说明

更新时间:2024-05-06   点击次数:635

一、指导思想

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,落实国家、省、市职成教育的工作部署,坚持服务发展、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,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,广泛开展成人继续教育,为建设“三化”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,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武汉华中艺术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。

二、招生对象

湖北省内应往届初中毕业生,少量外省应往届初中毕业生。

三、组织机构

学校成立若干个招生小组,全体教职工参与招生。教职工自愿推荐招生小组组长,每个教师自愿加入其中之一招生小组;组长与组员相互选择,最终达到每个教师都能是某个小组组员之一。

四、招生目标

学校招生目标,根据武汉市2024年市内招生形势,结合本校招生实际,学校招生任务暂定为450人,武汉市内300人、武汉市外(湖北省内)100人,省外50人

五、优惠政策

         我校成立于1984年,四十年校庆之际,我校面向武汉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推出如下优惠政策:

         中考成绩:

(一)、达到市示范线及以上:免三年学杂费(除生活费外,所有费用全免);

(二)、达到公办普高线:免三年学费(只收住宿费等杂费);

(三)、达到民办普高线:免第一年学费(只收住宿费等杂费),以后该生每学年期末考试,文化成绩在我校保持前50名的,相应的免第二、第三年学费只收住宿费等杂费)。

说明:此政策限额招生四十名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(不含特长生加分),8月30日截至报名,由自身原因不能录取的,本人承担一切责任。

六、学生接待及费用报销

1、 达到10人以上学生(含家长)参观学校,可派车接送,所花费用实报实销。

2、 学生参观学校,免费提供盒饭(15元标准)及矿泉水一瓶,具体由招办负责落实到位。

3、所有老师咨询学生,原则上由各小组负责咨询接待;特殊情况招办应无偿提供咨询及接待服务。

七、招生方案解释

            本招生方案由武汉华中艺术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武汉华中艺术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05月0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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